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2.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
二、资助经费
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立项后由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5.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二)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4.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项目申报程序和材料
1.申报材料。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
2.材料报送。4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c@oa.cz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46#。
3.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超过限额,进行校内遴选、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填报。
(二)创新团队申报程序和材料
1.填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 2)一式一份。4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c@oa.cz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46#。
2.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项。超过限额,进行校内遴选、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创新团队负责人按照《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 2)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于5月7日前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c@oa.cz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