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苏教安函[201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在国庆放假前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工作,国庆节后组织全校消防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二级单位是否落实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组织;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等规章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是否正常,发现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建立健全。

2.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各二级单位所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和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地下机动车库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非机动车;对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能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清除;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整改电气安全隐患问题;食堂内的天然气管道和灶具、油烟管道、电气设备等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二级单位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年度目标工作情况,是否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消防宣传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教职员工和学生是否掌握“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问题;属于高危场所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4.校园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进行备案,师生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性质相符;装饰材料是否采用标准阻燃材料,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高压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是否按要求落实持证上岗及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密集和重点场所是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与就近消防队和本单位负责消防安全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二、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9月28日-30日

  2.学校专项检查时间:10月11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