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10号)有关要求,实验室将开展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2.按教育厅通知文件要求(http://jyt.jiangsu.gov.cn/art/2018/7/27/art_58320_7774425.html),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全面自查和深入排查,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报《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台账》(附件2),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撰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整改方案作为自查报告附件)。
3.9月30日前,科研处将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整理和撰写各项材料。
4.10-11月份,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专家组的现场检查。
5. 11-12月份,科研处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检查专家组提交整改报告;检查专家组形成检查报告,由江苏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编制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年度报告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