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7﹞17号)有关要求,实验室将开展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安全教育、全面自查和深入排查,填报《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并根据自查情况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填报《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台账》(附件2),撰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整改方案作为自查报告附件)。请于9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科研处。

2.9月30日前,科研处将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整理和撰写各项材料。

3.10月份,江苏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研究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专家组抽查部分高校,重点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程序如下:①听取汇报②查阅台账③现场检查④意见反馈。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专家组的现场检查。

4. 11-12月份,科研处将根据专家组反馈的现场检查情况认真整改并编写整改报告;检查专家组形成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上报省教育厅。